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行业协(学)会收费等)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服务内容

备注


1



普通高校本、专科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25/学年

浙价费〔2014240

教育服务

具体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

2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00/学年

浙价费〔2014240

教育服务

工科类专业(上浮专业除外)

3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00/学年

浙价费〔2014240

教育服务

其他类专业

4

高等学校住宿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0/学年、1600/学年、1200/学年

浙价费〔2016209

提供学生住宿及管理服务

4人间1600/学年,6人间1200/学年,2人间2000/学年

5


成人教育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00/学年

浙价费〔2014245

函授本科学生学历教育服务

工科类专业

6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00/学年

浙价费〔2014245

函授本科学生学历教育服务

其他类专业

7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0/

浙价费〔201832

组织招生考试服务


          8

中外合作办学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000/学年

浙价费〔2015183

教育服务

我校原中外合作办学为专科,2021年新招为本科,省定基准标准为公办本科院校24000/.年,可以根据外教课时比重、学校类别、专业特色和办学质量等情况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20%,结合本校自身的办学特色和条件,确定学费标准为25000/.年。

9

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000/学年

教外来〔19987

教育服务

标准为14000-26000/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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