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浙水院〔2015〕94号),编制了《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我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校内师生员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校内师生员工或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校编制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或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将根据《目录》规定,主要采用网上公开(网址为:https://www.zjweu.edu.cn/)或校志、年鉴、年报、会议纪要、简报、校报、会议传达、张贴公告、校内广播和校外媒体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校将根据《目录》规定的公开时限实施公开,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校内师生员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学科研综合楼1403室,邮编:310018;受理时间:每周一—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联系电话:0571-86929012;传真:0571-86929121;电子邮箱:bgs@zjweu.edu.cn。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校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页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会团体组织需持该团体委托代表联系函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学校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公室投诉,联系电话:0571—86929275,来信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纪监办,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