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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 租 工 作 办 理 流 程 及 时 间 节 点
作者:  来源:信息公开网  时间:2022-06-02  浏览:205


一、420日,接到财政厅关于疫情期间做好房租减免的文件通知;

二、420日,微信商铺群进行公告宣传;

三、425日前,承租户提交减租书面申请;

四、426日,接到水利厅关于疫情期间做好房租减免的文件通知;

五、429日,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审核完毕所有减租申请;

六、513日,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七、519日,正式行文报水利厅审批;

八、525日,水利厅审核同意减租方案;

九、62日前,学校和承租户签订房租减免协议。

 

    联系人:汪丽珍    联系方式:0571-86929038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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