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专题学习会,全体校领导、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参加本次学习会。
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线学习了原中山大学党委书记李延保《关于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几点思考》的辅导讲座。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就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交流发言,一致认为执行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于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升办学治校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和现实意义。
会议认为,再一次深入学习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于进一步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这一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努力提高学校党的建设水平,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把握关键要素是制度执行到位的前提,要进一步明确党委在高校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校长在学校行政等各项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同时协调好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之间的关系;坚持依法治校是强化党委领导的保证,要进一步转变学校发展与治理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理顺学校外部关系,完善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才能进一步推动学校“高质量、有特色”发展;强化体制运行是健康稳定发展的灵魂,要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班子的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加强沟通、相互理解包容,不断提高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