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 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经班级、二级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现将2021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3月19日16:00前向学生处(教学科研楼B307,电话:86929124,86929033)反映。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 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经班级、二级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现将2021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3月19日16:00前向学生处(教学科研楼B307,电话:86929124,86929033)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