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龙飞同志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08浏览次数:45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好省部属高层次人才同城待遇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按照《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协调会会议纪要》(〔2018〕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有关高层次人才同城待遇政策的落实,浙江省于2018年起启动了省部属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对照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康龙飞符合以下条款:

1.文件:参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修订版)》(杭委人办〔2019〕7号)。

2.认定类别:E类人才

3.符合条款:具有博士学位。

4.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2日。

现将申请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29294。

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2921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5月8日

附件:康龙飞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pdf